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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庸医
作者: 发布日期:2006-8-15 14:36:02 点击:
        患有不育症的李氏夫妇,轻信某私人诊所医师张某“包治不育”的承诺,在该诊所进行治疗,谁知病情反而加重。在多次协调退款无果的情况下,李氏夫妇愤而将张某告上法庭。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一次性退还给原告李氏夫妇治疗费用1.27万余元。

    李氏夫妇因患有不育症而多方求医,2003年年底,在得到私人诊所医师张某“包治不育,无效退款”的承诺后,李氏夫妇与张某签订了不育症治疗协议。协议约定,张某为二人治疗不育症,半年内怀孕为治愈,无效退款。协议签订后,二人按张某医嘱服药,先后付给张某医疗费合计1.27万余元。半年过后,李氏夫妇不仅未怀孕,而且经医院检查化验,不育症的症状反而加重。李氏夫妇在多次要求张某退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相关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被告为二原告治疗不育症,治疗无效退款,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且于法无悖。被告在向二原告作出无效退款的承诺并收取二原告医疗费等共计1.27万余元后,二原告的病症并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治愈,被告应按协议返还二原告交纳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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