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超重者有一个共同的缺点,便是吃饭过快。在他们看来,似乎不狼吞虎咽就不习惯,不过瘾,而细嚼慢咽则被认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甚至是令人讨厌的习惯。这里,我想到一则新闻: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有个人,一顿饭可以吃掉十八只鸡。它的体重是500多磅,但不能从事任何体力劳动。不能想象,如果慢慢咀嚼这些鸡的话,仅一顿晚餐就要花掉6到8个小时,更不用说在早餐,午餐和午后茶点上用去的时间。这种饮食方法所产生的影响可想而知。